清宣统朝中日交涉史料
《清宣统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至卷三,收录了宣统元年(1909年)中国与日本、韩国等国的外交往来文件,包括奏折、电报、照会等,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在东北亚地区的外交局势与具体交涉案例。
卷一开篇涉及东沙岛主权争议。两广总督张人骏多次电奏,指出日本商人西泽吉次擅自占据东沙岛,毁坏中国庙宇、驱赶渔民,并改名“西泽岛”。中方通过历史图籍、渔民证言等证据,强调该岛历来属中国管辖,要求日方交还。经反复交涉,日方最终承认中国主权,但提出赔偿西泽经营费用等问题。双方商定派员勘估损失,逐步收回岛屿管理权。
同期,中韩渔权纠纷频发。日本驻韩统监府颁布新渔业法,限制中国渔船在韩国海域作业,中方援引中韩通商条约,主张华船应享有平等捕鱼权,要求日方不得歧视。浙江巡抚增韞等地方官员亦积极交涉,力图维护沿海渔民生计。
安奉铁路改良事宜是另一焦点。日本要求改造安奉铁路轨道及路线,东三省总督锡良等提出十项条款,包括撤走日方护路兵、由中国自设铁路警察等,以维护主权。日方态度强硬,甚至单方面宣布开工,中方则坚持须依约协商,反对擅自行动。经多次磋商,双方就轨道宽度、路线调整等达成部分妥协,但护路权等关键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延吉边界问题尤为复杂。日本以保护韩民为名,向延吉地区增派宪兵,与中国官兵发生冲突,甚至发生日兵闯入衙署、伤毙华兵事件。中方严正抗议,要求日方撤兵、惩办肇事者,并重申延吉为中国领土,韩民应受中国法律管辖。中方提出以承认日本在抚顺、烟台煤矿权益为条件,换取日方在延吉界务上的让步,最终双方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明确以图们江为界,并约定开放商埠、合办铁路等事项。
此外,中日交涉还涉及鸭绿江木植纠纷、韩国民政归日管辖、日本在华人员案件处理等多方面事务。清政府通过外交照会、派员调查、国际宣传等方式,力图维护国家权益。各地方督抚、驻外使节亦积极参与交涉,及时向中央汇报情况,形成内外联动的外交应对机制。
全书史料详细记录了宣统初年中国在东北亚地区面临的外交挑战与应对策略,展现了晚清外交的曲折历程。通过电报、奏折等原始文件,可清晰看到当时中外势力在领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博弈,以及清政府力图在弱势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努力。这些文档不仅是研究清末外交的重要原始材料,也为理解近代东亚国际关系演变提供了珍贵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