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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宰相制度

中国宰相制度

李俊著

出版社:台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份:1966
页数: 240

《中国宰相制度》一书系统梳理了从秦朝到元朝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深入剖析了不同历史时期宰相的名称、职权、出身及其在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变化。

秦朝实行丞相独相制,丞相作为最高行政长官,权力集中,直接辅佐皇帝处理政务。汉代承袭秦制,但自汉武帝以后,尚书逐渐参与机要,宰相权力开始受到侵蚀。至东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并列为相,但实际上尚书台权力日重,三公逐渐沦为虚衔。

魏晋南北朝时期,宰相制度发生显著变化。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长官共同执掌宰相职权,呈现出从独相向群相过渡的趋势。这一时期,门阀士族势力强大,宰相多出自高门大族,如东晋的王、谢家族,其选任往往看重门第而非才能。

隋唐时期,三省制度臻于完善。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分工协作机制得以确立,共同构成宰相机构。唐代初期,三省长官并为宰相,但自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使职成为实际宰相,三省制逐渐向中书门下体制转变。宰相多由进士科出身,文士色彩浓厚,其权力受到翰林学士、宦官特别是枢密使的侵夺。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宰相实权进一步削弱。

宋代基本沿袭唐制,但以同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相。枢密院掌军事,与中书门下对掌文武二柄,合称“二府”。宋代实行重文轻武政策,宰相几乎全由文臣特别是进士出身者担任,权力受到台谏官的严密监督和制约,皇权得到空前强化。神宗元丰改制后,名义上恢复三省制,但实际运作仍以中书为重。

辽、金、元三代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其宰相制度兼具本民族特色与汉制影响。辽朝实行北南面官制,南面官仿汉制管理汉人事务。金朝海陵王正隆元年废中书、门下省,只设尚书省为最高政务机构,以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元朝以中书省总政务,枢密院掌兵权,但中书省长官多由蒙古贵族担任,汉人南人甚少跻身相位。

总体而言,中国宰相制度经历了从秦汉的丞相独相制,到魏晋南北朝的三省萌芽及群相制,再到隋唐的三省制及宋元的中书(尚书)省制的演变。其趋势是宰相权力不断分散、削弱,皇权持续加强。宰相的出身也从早期的功臣、外戚、士族,逐渐转变为以科举进士为主的文士群体。这一演变过程深刻反映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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